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快递没收到已签收是谁的责任?
释义
    快递没收到已签收,货物丢失是快递公司的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快递公司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
    快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快递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
    3、收寄快件未查验寄件人身份并登记身份信息,或者发现寄件人提供身份信息不实仍予收寄;
    4、未按照规定对快件进行安全检查。
    快递被烧了谁应该承担责任?
    快递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时,首先要考虑寄快递方的损失,并按照谁揽收谁赔偿的原则,尽快赔偿。
    快递公司应在第一时间赔偿给寄件方,不需要等保险公司的赔偿到位;
    之后,如果是快递公司委托第三方承运,则快递公司再与物流公司根据着火原因协商最终由谁赔偿。
    如果卖家(寄件人、托运人)隐瞒货物存在易燃、易爆等危险的事实,
    而造成火灾,快递公司、物流公司均可要求卖家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是快递公司在交予物流公司过程中,保管不当,造成货物毁损引发火灾,应由快递公司赔偿。
    此外,如果运输的货物本身存在质量问题造成自燃,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卖家、快递公司、物流公司、其他受损货品的所有者均可要求生产商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其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自生产商处购进商品的卖家,还可以依据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快递被别人拿走了谁赔偿?
    如果是快递员随意将快件放在某处,造成快件丢失,那当然应该由快递公司负责赔偿。如果是经过同意,快递员将快件放在某处,后来被别人拿走,那快递公司就不负责任。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快递员送错地址谁承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快递员送错快递,如果是快递员的过错,由快递公司承担责任。但若是快递员对损害事实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或者重大过失的,快递公司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快递员追偿。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快递收到破损责任归谁?
    首先,邮政企业。
    第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第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其次,非邮政企业。
    第一,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也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依照习惯也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因为躲车摔倒是谁的责任?
    如果避险人没有交通违法行为的,由被躲避的车辆承担,如果有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据双方责任大小承担责任。
    
     该内容由 陈春旭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13:4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