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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设赌场罪的四要件
释义
    开设赌场罪的四要件具体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有:
    (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2)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3)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4)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5)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6)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7)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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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6: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