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托收行的义务 |
释义 | 法律分析:(1)托收行应以善意和合理的谨慎态度办理托收事务。(2)托收行必须核实所收到的单据在表面上与托收批示所列一致,如发现任何单据有遗漏,应立即通知发出指示书的一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商业银行法》 第六条 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第七条 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 商业银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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