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反悔又继续住在一起正常么 |
释义 | 离婚后还住在一起,就会形成同居关系,而同居关系产生的一些法律问题不受民法典的保护。双方当事人如果仍然共同以夫妻名义生活,一方或者双方再婚的情况下可能涉及到重婚罪的问题。 法律分析 离婚后还住在一起,就会形成同居关系,而同居关系产生的一些法律问题不受民法典的保护。双方当事人如果仍然共同以夫妻名义生活,一方或者双方再婚的情况下可能涉及到重婚罪的问题。 婚姻关系解除后虽然在一起共同生活,但是在法律上他们没有互相扶助的义务,也不具有互相继承的权利,同时可能会产生很多新的法律问题,对双方的生活都会造成很多不利影响。 两年没有在一起了如何才能离婚 两年没有在一起了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才能离婚,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双方共同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的,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之后,解除婚姻关系。 签了离婚协议又反悔怎么办呢 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的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的其婚姻关系即正式解除。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然,如果双方愿意,可以办理复婚手续。 如果协议离婚后,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但是只有订立了《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才会依法判决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否则将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对原告的要求不予支持。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张安政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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