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丧嫁娶报备制度 |
释义 | 法律分析:全县各级各单位所有党员干部职工在操办婚丧嫁娶等重大事宜时,一律实行备案制。操办婚庆事宜提前10日向相应的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填写《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备案表》,并同时向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报告。丧葬事宜可先口头报告,事后7日内填写《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备案表》补办手续。操办婚丧嫁娶情况报告及礼单复印件,事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报送相应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十一条 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给予奖励。奖励坚持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公务员集体的奖励适用于按照编制序列设置的机构或者为完成专项任务组成的工作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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