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人如何转让股份 |
释义 | 1、普通合伙人向外转让,需要各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发生法定情形需要退伙的,可以提前30日通知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四条规定,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一、股权转让的形式有哪些 1、协议转让。协议转让是指转让人与受让人根据意思自治、平等自愿的原则,协议将转让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让渡给受让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继承转让。继承转让是指发生法定继承事实后,继承人承继被继承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股权继承不得与股权转让的强制性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 3、判决或裁定转让。判决或裁定转让是指受让人根据法院的生效判决或裁定,据此取得公司股权的一种法律行为。 二、股权转让的价格如何确定 股权转让过程中,股权价格的确定,在社会和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协议确定。转让人与受让人根据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以出资额或公司净资产值等为依据,双方可以协议确定股权的价格。以该种形式确定股权的价格,更多的体现了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自治原则。同时,这也是股权交易的一种常态。 2、审计、评估鉴定确定。转让人与受让人就股权价格不能达成协议,通过法院经法定程序确定或当事人协商、当事人申请招标相结合的模式选定审计或评估鉴定机构,对股权的价值进行评估鉴定,从而以评估鉴定价格作为股权交易的价格。 3、拍卖、变卖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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