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事故:(1)是死亡三十人以上。(2)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事故:(1)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为三级重大事故:(1)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2)重伤二十人以上。(3)是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四级重大事故:(1)是死亡两人以下。(2)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3)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