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涉及对方的隐私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一、不公开审理的民事诉讼案件 我国审理民事案件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主要有以下几类:(1)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如军事秘-密、国防情报、党政机密等等。(2)涉及个人隐私案件。包括公民个人疾病、夫妻家庭关系等等。(3)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婚姻案件。(4)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5)其他法律规定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二、偷偷录制的录音有没有证据 偷偷录制的录音一般没有证据效力。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时需要注意以下方面: 1、证据形式来源合法; 2、证据内容未侵犯他人隐私; 3、证据内容涉及身份关系的,对身份的指向明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三、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看对方手机吗 法律上并未规定夫妻之间可以看对方手机,夫妻之间翻看对方手机征得对方同意得不算是侵犯隐私,但如果属于强制翻看或者偷看属于侵犯隐私。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