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证丢失时,可以去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申请补办。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丢失证明和原登记机关或档案机关出具的档案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补发《结婚证》或夫妻一起去民政局重新登记。 法律分析 如果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去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申请补办。当事人需要携带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第一、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第二、结婚证丢失证明。 第三、原登记机关或档案机关出具的档案证明。 第四、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婚姻登记机关通过审查后将补发《结婚证》。或者夫妻一起去民政局重新登记,那样就不需要丢失证明了。 结语 如果结婚证丢失,不要着急,根据相关规定,可以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申请补办。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丢失证明以及原登记机关或档案机关出具的档案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将补发《结婚证》,或者夫妻一起去民政局重新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