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幼儿园学费退费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幼儿入学后因故要求退费的,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阐明理由,出具有关退学、退费材料和凭证。入读时间在半个月以内申请退学退费的,扣除一个月的保教费,退还其余费用。生活费退费标准:幼儿园扣除幼儿在园入读时间的生活费,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计算,超过半个月按全月计算后退还其余费用。2、若幼儿在园期间请假退费,连续休假一周以上(连续休假,周六、周日不计算)退款仅限于生活费,按实际每月支付标准退款,子女无休假将不退款。如幼儿因特殊情况请假,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其中,服务费是指除正常的照料和教育任务外,幼儿园根据家长自愿选择,为幼儿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服务收费项目以“元/人、日”为收费单位,按月收取,也可以基于自愿原则由子女家长按季度或学期缴纳,不得跨学期、多年预收。 法律依据: 《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八条 公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应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按规定进行收费许可证年审,并按照财务隶属关系使用财政部或省级财政部门印(监)制的财政票据。民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住宿费,要按规定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 第十九条 幼儿园接受价格、教育、财政部门的收费监督检查时,要如实提供监督检查所必需的账簿、财务报告、会计核算等资料。 第二十条 幼儿园取得的合法收费收入应主要用于幼儿保育、教育活动和改善办园条件,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平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向幼儿园收取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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