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业执照正副本丢失怎么办理注销 |
释义 | 营业执照正副本丢失办理注销如下: 1、窗口现场办理: (1)可通过口头方式申请注销,只需在登记机关出具的格式申请书签字确认,交回营业执照即可; (2)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核准的,当场即准予注销登记;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本市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公告声明作废,无需在报纸上登载声明作废公告,节约注销费用。 2、全流程网上登记:全流程网上登记注销和当初登记注册流程一样,使用U盾或数字证书在系统中填写《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下载PDF文件,电子签名后提交,全程在网上办理,无需到达窗口办理。 营业执照正副本丢失办理注销的流程如下: (1)先要注销税务,先到国税局注销国税税务登记证,再到地税局注销地税税务登记证; (2)税务登记证注销完后,到工商局注销个体户营业执照,如果个体户还有组织代码机构证的还需要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整个过程注销结束; (3)个体户不仅可以到窗口去办理注销,还可以全网上办理注销。并且个体户不需要查验税务注销证明,不需要登报公示。 营业执照正副本丢失办理注销需要的材料如下: 1、个体户营业执照正本与副本; 2、公章与刻章备案登记卡; 3、个体户组织代码机构的正本和副本,还有CA证书; 4、国税、地税的税务登记证书; 5、相关的租赁合同,租赁凭证和承租的发票; 6、个体户近三年来的财务报表; 7、个体户近三年来的记账凭证; 8、个体户缴税的凭证、单据、银行流水,已经核销的发票及未核销的发票。 综合上述,个体工商户注销的详细流程是比较复杂的,需要知道办理的手续,以及办理需要提供的证件和资料,以及很多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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