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认和认诺的异同 |
释义 | 法律分析:自认的结果是证明对象的排除和争点的限制,而认诺直接导致诉讼程序的终结,形式不同。自认是一方当事人对他方主张的承认,认诺采用的是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方式,对代理人的限制不同。一般情况下不限制代理人的自认,而认诺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无权为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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