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过户集体产权房? |
释义 | 集体产权房房屋所有权转移申请的主要流程是:申请人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转移证明等材料给不动产登记中心;经过不动产登记审核后,申请人缴费;登记中心将信息录入不动产登记薄,并最终发证给申请人。 法律分析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规定,集体产权房子是主要是利用宅基地使用权建造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不动产发生转移的证明;5依法需要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税费缴纳凭证;6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7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主要流程为申请人申请、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不动产登记审核-申请人缴费-登记在不动产登记薄中-发证。 拓展延伸 集体产权房过户流程及注意事项 集体产权房过户是指将集体所有权转移为个人或单位所有权的过程。过户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房产证、过户申请书等。然后,前往相关部门(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过户手续,提交申请并缴纳相关费用。接下来,经过审核和核实,部门会发放过户凭证。最后,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完成过户程序。在过户过程中,需要注意保持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所有手续合法合规。此外,还应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税务规定和产权转移规定。过户前最好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顺利完成过户手续。 结语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集体产权房的过户程序需要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并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手续。过户流程包括申请、审核、缴费、登记和发证等环节。申请人应注意保持证件真实完整,确保手续合法合规。在过户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税务规定和产权转移规定。建议在过户前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顺利完成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第四十一条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第四十二条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二)依法继承的材料;(三)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四)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五)其他必要材料。第四十三条申请宅基地等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登记的,参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办理登记。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