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秋季征兵流程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一步:网上登记 有应征意向的男性大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一式两份,分别交到学校人武部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 第二步:初审初检 根据校人武部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初审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 第三步:体检政审 征兵开始后,校人武部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大学生本人,大学生可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以及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直接参加鼓楼区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由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审工作。 第四步:走访调查 政治联审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鼓楼区征兵办公室通知大学生所在基层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 第五步:预定新兵 鼓楼区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第六步:张榜公示 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鼓楼区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 5 天 第七步:批准入伍 体检、政审合格并经公示的,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第十五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支持兵员征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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