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车船税可以在异地缴纳。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对于不在车辆登记地购买保险的车辆,可以在异地缴纳车船税。 一、车船税异地缴纳的主要方法如下: (一)前往车辆所在地的地税部门缴纳; (二)在交强险购买公司一并缴纳车船税; (三)寻找代缴机构办理车船税异地缴纳。 二、车船税异地缴纳的情况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一)能提供车船税缴纳证明的,一年内可不向车辆登记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缴纳机动车车船税。 (二)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辆变更所有权和管理权,已经缴纳车船税的,原车辆持有人不用办理退税手续,现车辆持有人也不用缴纳当年的税款;没有缴纳车船税的,由现车辆持有人缴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六条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