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补办。《居住证》签注、损坏丢失补领、换领如何办理。公民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或者居住地址未跨市、县变动的,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居住证丢失或损坏无法辨认的,应提供居住证首次申领相关材料到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补领、换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一条为了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