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订立无名合同 |
释义 | 订立无名合同,当事人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的方式。如果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无名合同的,则一般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但是无名合同必须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才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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