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人是谁 |
释义 | 孩子的抚养人一般为父母,父母死亡或者无力抚养的,抚养人为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的兄、姐。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何确定 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法院一般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2个以上孩子的抚养费的,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给付比例参照有固定收入的;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父母离婚孩子抚养费如何确定 父母离婚孩子抚养费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祖孙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兄弟姐妹间的扶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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