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既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求,也是对新任命人员的宪法教育和警示。面对宪法宣誓,能弘扬宪法精神,营造尊崇宪法、信仰法治的良好氛围,增强法官的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坚定不移地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努力捍卫宪法的尊严和权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