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人独资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只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参照个体工商户的标准,有5级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不超过5000元的部分,为百分之5,;5000元到1万元为百分之10,速算扣除为250;1万元到3万元部分,为百分之20,速算扣除为1250;3万元到5万元部分,为百分之30,速算扣除为4250;5万元以上为百分之40,速算扣除为6250;所得额费用可以扣除部分,包括生机费为(2000元乘以12月);其他的费用扣除参照公司企业纳税的规定,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还有广告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及其他等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