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何更正户口迁移资料错误?
释义
    法律分析:需要修改,户口迁移证信息有误对户口的办理是会有影响的,可以带着错误的迁移证到当时给发放的窗口请工作人员核实一下,然后更正错误信息,再拿新的迁移证去办理户口就可以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离异后男方不给户口本如何迁移户口
    离婚了不给户口本的,有2种办理迁户口的方式。分别是:1、确认户口本的确是在配偶方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向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户口本是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的,配偶方不愿拿出来的,即可告对方侵权;2、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在户籍部门补发时可以将户口迁出。法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户口迁移,怎么弄,多久可以弄上来?
    法律分析:在进行户口迁移的时候,需要到迁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然后这个准迁证的有效期限是三十天,所以需要在三十天之内完成,否则将会失效。办理户口迁移的程序:1.必须收当事人提出申请;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4.户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离婚后男方不给户口本怎么迁移户口?
    离婚了不给户口本的,有2种办理迁户口的方式。分别是:1、确认户口本的确是在配偶方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向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户口本是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的,配偶方不愿拿出来的,即可告对方侵权;2、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在户籍部门补发时可以将户口迁出。法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前夫没有户口本,可以迁移户口吗
    法律分析:没有户口本要先申请补办户口本,之后才可以申请办理迁户口手续的。如果是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书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现在二胎上户口要什么资料?
    二胎上户口需要的材料有:结婚证、户口本、孩子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二胎准生证。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9 13: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