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对高温补贴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关于高温补贴的具体规定:补贴条件为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或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补贴标准则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其他。 一、高温补贴标准是怎样的? 单位发放高温补贴的标准:室外作业人员一般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一般每人每月200元。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的高温津贴。 二、天津防暑降温补贴标准 当气温超过35℃,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户外劳动者,按照本市《关于试行企业高温津贴制度的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按天发放高温津贴。具体每天的发放标准为: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职工月平均工作天数21.75天,再乘以12%。高温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不能代替防暑降温费,必须以货币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实物代替。 三、超过多少度停止户外工作 温度超过40度以上应停止户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度上、40度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度上、37度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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