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完庭没有宣判会在开庭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的判决是以公开为原则,非公开为例外,在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的判决文书都能查的到。在法院开庭后,根据双方认可的证据,得到证据支持的事实,在裁判文书网上可以找到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可以作为参考;也可以找到自己案件受理法院甚至主审法官以往的判决,分析法院或者法官的判决习惯,推断自己的案件判决;再加上律师本人的执业经验,对法律理解,科学的分析方法,开庭后在案件基本事实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律师判断判决结果理论上应该是靠谱的,但是也会很大程度的受到律师个人能力,投入经济以及一些案外因素的影响,导致判断失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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