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我国的审级制度是四级两审终审制。四级是指:基层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两审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于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由它审判的第一审 案件作出判决或裁定以后,若当事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上诉或抗诉案件,经过审理所作出的判决或裁定,就是第二审的判决或裁定。根据两审终审制度,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判决或裁定,就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当事人不得再行上诉。经过二审,案件能得到正确的解决。如果审级过多,手续繁琐,就会使诉讼迟滞。再加上我国地域辽阔,有的地方交通不便,会给当事人带来许多困难,浪费时间、精力和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衍生问题: 审判原则有哪些? 法院的审判原则主要包括: 1.依法独立审判,是指法院在审判活动中,独立行使审批权,不受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2.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必须平等地适用法律。 3.适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问题进行诉讼的权力。 4.公开审判,是指人民法院随诉讼案件的公开审理和公开宣判。 5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的辩护权不能非法侵犯和剥夺,应当正确对待被告人或辩护人的申辩。 6.合议制,我国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基本组织形式是采用合议制。 7.回避制度,审判人员不参加审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的案件的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