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配偶是第一法定继承人;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的,有权依法处分继承的遗产,任何人不得干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分割遗产的,首先分为配偶所有制,共同拥有的财产的一半分为配偶所有,其余为继承人。依靠除继承人以外的没有劳动能力、无生命来源的继承人的支持,或者对继承人以外的其他继承人有较多支持的,可以分配给相应的遗产。这意味着,如果抚养子女更多是为了父母,那么更多地将子女抚养成继承人作为继承人的人,可以获得适当的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