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石台镇梧桐村要拆迁嘛 |
释义 | 律师分析: 石台镇梧桐村要拆迁。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淮北市杜集区2019年第14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四至范围) 地块1、2、3、4、5位于高岳街道办事处李洼村、双楼村、任庄村,朔里镇坡里村、段庄村用地范围内。东邻任庄酒厂任庄村土地;南邻北外环路;西邻附夹线铁路;北邻建设路。 三、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及面积 地块位于高岳街道办事处李洼村、双楼村、任庄村,朔里镇坡里村、段庄村用地范围内,总面积6.2805公顷,农民集体农用地6.2677公顷(含耕地0.0097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0128公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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