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户口本丢失证明办理流程如下:户口簿丢失后,需要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补办户口本不需要写证明文件。备齐以上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 户口本丢失证明的写法 xx派出所: 本人(户主),身份证号码,户口地址在xx,因x年x月x日在(地点)遗失(失窃)居民户口簿,现要求派出所给予补办。特此报告。 户主签名: 户内16周岁以上人员签名: 年月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二)兵役登记; (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依照本法规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公民,从事前款规定的有关活动,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