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中小学各年级一律停止线上教学,不再展开网上教学活动,不安排学科教学内容,不安排线上测试。 二.严禁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展开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与培训机构有关的所有聚集性活动一律停止。 三.严禁中小学及其任何教师任何形式的补课,禁止师生聚集性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