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行政诉讼具体有哪些特点 |
释义 | (1)适用行政诉讼法原则。《行政诉讼法》第70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除外。(2)同等原则。又称国民待遇原则,是指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我国进行行政诉讼,享有与我国公民同等的诉讼权利和负有同等的诉讼义务。(3)对等原则。又称相互原则,是指国家之间在对待对方公民、组织的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时相互对等。(4)适用有关国际条约原则。(5)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原则。 涉外行政诉讼的特点和与民事诉讼的关系? 涉外行政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关系是行政诉讼没有进行规定的可以请求参照适用民事诉讼。涉外行政诉讼的具体规定有: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法律其他规定。 行政诉讼第三人有哪些特点 依据《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行政诉讼第三人有以下几个特征: 1、行政诉讼第三人一般是原告、被告之外的行政相对人; 2、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 3、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是在诉讼开始之后和审结之前; 4、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有主动申请参加诉讼和人民法院依职权通知其参加诉讼两种。 行政诉讼状具有哪些特点 1、起因的单一性。行政起诉引起争议的对象是专指国家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其他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2、起诉权的专属性。起诉人,即原告是专指受国家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的国家行政机关不能提出起诉。 3、起诉程序的规范性。行政诉讼的起诉有两种程序:一种是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才向人民法院起诉;另一种是原告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行政诉讼的具体程序有哪些 行政诉讼的主要程序包括一审、二审、审判监督和执行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的参与人具体有哪些 1、行政诉讼的原告;行政诉讼被告; 2、第三人; 3、诉讼代理人。 4、行政诉讼参加人指的是依法参加行政诉讼活动,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当事人和与当事人诉讼地位相似的诉讼代理人。 5、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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