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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胎双胞胎是否可以享受北京多孩家庭分配的公租房?
释义
    法律分析:公租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家庭人数相对应,即:2人以下(含2人)选择40平方米以下(单间配套或一室一厅)住房,3人以上(含3人)可选择60平方米左右(二室一厅)住房,4人以上(含4人)可选择80平方米以下(三室一厅)住房。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住房建筑面积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北京人什么条件能申请公租房
    1、申请人必须是在京有稳定就业,工作单位须在北京市注册,所处行业符合北京市产业发展需要,未列入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2、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且45周岁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0个月。3、申请人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在京没有购房记录,且未享受过保障性、政策性住房。4、申请人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在项目所在区工作(有些项目要求在城六区工作也可以)。每个家庭只能配租一套公租房。此外,新北京人申请公租房与居住证政策挂钩,要求已办理居住证,尚未办理北京市居住证的,应当承诺在入住后六个月内办理完毕才可以选房。
    北京公租房申请的流程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与配租对象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北京公租房怎么申请
    北京申请公租房,准备好以下材料到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1、按要求填写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核定表》(一式两份);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同一纸张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4、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员提供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同期《居住证》;5、已婚家庭成员的《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6、申请家庭成员承租公房的《公房租赁合同》,或名下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等权属证书及其户口所在地的住房凭证;7、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住房证明。
    北京怎么申请公租房
    1、申请公租房首先要满足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2、满足条件后,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3、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北京如何申请公租房
    准备好以下材料到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1、按要求填写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核定表》(一式两份);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同一纸张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4、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员提供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同期《居住证》;5、已婚家庭成员的《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6、申请家庭成员承租公房的《公房租赁合同》,或名下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等权属证书及其户口所在地的住房凭证;7、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住房证明。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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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18:4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