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调解书丢了怎样补办? |
释义 | 只要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如果不小心把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都丢了,那么在复印离婚协议书时,还需要带着个人身份证去民政部门补办离婚证。 一、离婚上诉流程如下: 1、准备起草起诉状; 2、准备其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碧岩,先进巧慧含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的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其开庭传票; 7、法院开庭; 8、法院依请求做出判决且宣读其判决书。 二、符合以下条件才能起诉离婚: 1、当事人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2、起诉离婚的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3、起诉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男方起诉的,女方不是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孝笑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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