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合同。这种解除权不附加条件。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