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起诉是指人民法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作出不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一种决定,不起诉的效力是结束刑事诉讼。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不起诉制度分为以下三种,一法定不起诉,二酌情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微罪不起诉。三存疑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 不起诉的条件有以下八个: 1、在领域外犯罪,要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受过刑事处罚; 2、又聋又哑,或盲人犯罪; 3、超过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必要限度,造成危害而犯罪;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5、犯罪中止或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6、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人员; 7、被胁迫、诱骗的胁从人员; 8、自首或在自首后有立功表现。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对于犯罪情形轻微,不需要判决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