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仲裁邮件可以作为证据。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方式,根据《劳动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仲裁的证据包括书面证据、电子证据和证人证言等。电子邮件作为一种电子证据,通常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因此可以作为劳动仲裁的证据。 电子邮件作为证据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例如: 1. 邮件发送方和接收方的身份核实,即证明邮件是由谁发送给谁的。 2. 邮件内容完整,无被篡改或删除的痕迹。 3. 邮件内容与劳动争议相关,如涉及工资、加班、劳动合同等方面的争议。 为了确保电子邮件证据的有效性,在提交仲裁时,建议同时提供其他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等。同时,在发送电子邮件时,可以使用加密技术(如HTTPS)来保护邮件内容不被篡改。
该内容由 陈德文律师
和 微办案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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