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消防器材需要什么资质 |
释义 | 要去当地公安局的消防科(消防大队)去备案,并办理《消防安全许可证》。 先要办理营业执照,首先要去工商局核准一个名称,工商局会出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然后按程序办理营业执照、代码证等。 有了营业执照,再带上营业执照、代码证、法人身份证、验资报告、场地租赁合同到消防部门办理消防器材经验许可证。办理时要参看当地的政策。 消防器材是指用于灭火、防火以及火灾事故的器材。 常见的消防器材有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斧、消防警铃、消防过滤式呼吸器、消防水带、火灾探测器等。 灭火的方法有三种:隔离灭火法、冷却灭火法、窒息灭火法。 消防器材包含: 灭火器、消防栓系统、消防破解工具、消防水炮、消防隔热服、消火栓、 消防警铃、 消防检测仪器、 消防梯 、消防过滤式呼吸器、 消防防火毯 、消防标牌、 消防水带 、消防警报、烟感、温感、灭火器、消防应急灯、消防指示灯、安全出口指示灯、室内消火栓、消防战斗服、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耐火救生绳、太平斧、安全头盔、消防胶靴、对讲机、电筒、高频口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 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 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应当按照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规定的办法,经技术鉴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方可生产、销售、使用。 依照本条规定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合格或者技术鉴定合格的消防产品,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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