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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保政策异地就医有什么政策
释义
    医保政策异地就医政策包括:
    1、降低两类人员自付比例:降低转外就医人员的自负比例,由之前的个人先自负20%降低到个人先自负10%。降低为异地安置别按人员,没有办理异地安置、抢救的参保人员的自负比例,由原来的50%降低到30%。
    2、取消三项规定:
    (1)在2018年10月底之前,取消异地就医的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证明或盖章。
    (2)取消为异地安置别按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只报销一次的规定。
    (3)取消异地就医垫付个人医疗费用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广东省内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
    一、广东省内异地医保报销比例
    异地医保报销比例一般为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另外,医保外用药不能报销。具体以当地医保政策规定为准。
    二、异地医保需要提供的材料: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户口簿首页原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2、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登录单位网厅统一为参保职工办理,无需材料。不能利用单位网厅办理的,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到参保地所属医保分中心办理。因特殊情况,用人单位不能为职工办理的职工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做出书面承诺(承诺书),到参保地所属医保分中心办理。
    3、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居住证、户口簿、房产证、租赁合同(附房产证)、购房合同等可以证明参保人异地居住的相关材料原件,或个人承诺书。
    医保异地就医如何报销
    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携带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到本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2、对于住院费、药物费等可以直接到就诊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
    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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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19:4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