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登记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共同到婚姻登记处办理。双方需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进行协商一致,并签订离婚协议书。 法律分析 不可以,当事人双方都应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登记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并就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 拓展延伸 离婚手续需要提交的材料根据不同地区的法律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但通常需要提供以下一些基本材料: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4.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5.配偶双方的个人收入证明、财产证明、负债证明等;6.子女抚养协议或监护权协议(如有子女);7.其他可能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如共同财产清单、共同债务清单等。建议您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提供的材料符合相关法律要求,从而顺利办理离婚手续。 结语 离婚手续要求夫妻双方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并共同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协商一致解决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问题。提交的材料包括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个人收入证明、财产证明等。建议在办理手续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确保材料符合法律要求。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第二十九条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