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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孕期产检可以报销吗
释义
    孕期产检不可以报销。
    产检费用不在医保范围内,但是生育产生的住院费用居民医保是可以报销的,居民医保报销的范围有住院产生的费用、门诊大病产生的费用以及门诊抢救产生的医疗费用,农村的合作医疗保险主要是针对重要的病人费用来进行报销的,产前检查是不需要住院的,所以是没有办法进行报销的,不过在怀孕的12周以内要去所在的区域医院进行建卡,建卡以后有很多的检查项目都是免费的。
    居民医保办理方式具体如下: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至所在地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医保事务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医保报销标准:
    1、居民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2、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3、异地报销的,报销需要回老家参保地,报销比例在35-65%,根据医院级别而比例不同。
    综上所述,孕期检查能用医保卡,不过用的不是医保卡的统筹报销账户,而是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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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0: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