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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主管全国药品注册工作的是
释义
    主管全国药品注册工作的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如下:
    1、负责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
    2、负责制定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3、负责组织制定、公布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4、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等;
    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6、负责执业药师资格准入管理。制定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法律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三条
    药品注册,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批过程。
    第四条
    国家鼓励研究创制新药,对创制的新药、治疗疑难危重疾病的新药实行特殊审批。
    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药品注册工作,负责对药物临床试验、药品生产和进口进行审批。
    第六条
    药品注册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药品注册实行主审集体负责制、相关人员公示制和回避制、责任追究制,受理、检验、审评、审批、送达等环节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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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6 21:2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