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次吸毒驾照会被吊销吗 |
释义 | 第一次吸毒被拘留驾照暂时不会被吊销,但身份证有动态管控,驾驶证不能办理换证等业务。涉毒是注销驾驶证,不是吊销驾驶证。涉毒驾驶人在两种情况下会被注销驾驶证:一是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二是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或者社区康复措施的。 一、吸毒者驾车驾照如何处理 吸毒者驾车驾照处理是在30日内主动注销驾驶证,未主动申请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的,按照相关法规规章,注销其驾驶证。吸毒人员被抓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两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具体如下: 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2、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吸毒驾驶机动车什么罪 吸毒后驾驶机动车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罪名。吸毒之后驾车并且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话就属于危险驾驶罪。不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1、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2、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3、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4、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三、最新毒驾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一)毒驾会参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1)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2)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3)吸食、注射毒品的; (4)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二)吸食合成毒品后会使人产生精神极度亢奋甚至妄想、幻觉等症状,导致车辆驾驶员丧失意识、行为失控。对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问题作出了五个方面的严格规定。 (1)禁止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禁止有吸毒行为记录的人员驾驶校车。 (2)未戒除毒瘾的人员不得申领驾照。 (3)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或者社区康复的人员已取得驾照的应当依法注销。 (4)解除戒毒措施等情形后三年内申请驾驶应当提供吸毒检测报告。 (5)加强对有吸毒行为记录驾驶人员的管理。对毒驾进行依法治理充分显示了我省禁毒工作围绕减少毒品社会危害的总体目标,体现出对于毒品引发的社会问题零懈怠的态度。 (三)驾考对毒驾行为有哪些限制 公安部发布了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该法规首次对毒后驾驶做出了明确规定,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做出了“零容忍”的态度,对查出毒后驾驶的驾驶者一律注销驾驶证,并三年内不得申报领取机动车驾驶执照,该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针对暴露出的吸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或者驾驶机动车采取“零容忍”措施,严格限制吸毒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按照新规定,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要注销驾驶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一)死亡的;(二)提出注销申请的;(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八)年龄在七十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九)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七十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十)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十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有第一款第七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有第一款第八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按照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记录的,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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