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转型一般纳税人时的过渡月份应该如何报税?? |
释义 |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转型一般纳税人时的过渡月份应该如何报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转型一般纳税人时的过渡月份应该如何报税?如何报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2号令,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的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后,最长有70个工作日(差不多3个半月)的“整理过渡期”。就是说,企业某月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从次月申报期结束之日(通常为次月16日)起,先有40个工作日的申请时限;到期后,税务机关有20个工作日的通知时限;接到通知后,纳税人还有10个工作日的申请时限。在这些办理时限未完成前,企业仍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申报方式和申报资料与之前一致。直到《税务事项告知书》后,通知其已经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就要从告知书明确的月份起,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核算和申报纳税。企业按次领购数量不能满足当月经营需要的,可以再次领购,但每次增购前必须依据上一次巳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税款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增售专用发票。对每月第一次领购的专用发票在月末尚未使用的,主管税务机关在次月发售专用发票时,应当按照上月未使用专用发票份数相应核减其次月专用发票供应数量。企业在次月进行纳税申报时,按照一般纳税人计算应纳税额方法计算申报增值税。如预缴增值税税额超过应纳税额的,经主管税务机关评估核实无误,多缴税款可在下期应纳税额中抵减。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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