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可以。有人威胁恐吓,可以报警,即属于先行备案的行为。报警后,由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处理: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予以 行政处罚 ;二、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构成 寻衅滋事罪 ,由公安机关 立案侦查 ,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 寻衅滋事 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罚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