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三个孩子女方能要几个 |
释义 | 离婚三个孩子,女方能要几个,是要具体情况的。首先是双方的情况都很好,都有利于孩子的成长,那么女方最多能得到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其次是女方的经济条件非常好,男方的情况非常不利于孩子的成长,那么女方可以得到三个孩子的抚养权。 女方拥有的抚养权的情况如下: 1、孩子在哺乳期,法院在男女双方各条件差不多的情况下,多判给女方; 2、孩子不在哺乳期,小于十周岁的,法院会根据男女方的经济情况、生理状况、教育程度等来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3、孩子达到十周岁后,法院会注重考虑孩子的想法,根据双方和孩子的亲密度做决定。 法定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如下: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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