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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离职证明吗
释义
    解除劳动合同书是不能当作离职证明的,两者的作用是不同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出具给劳动者,用于解除合同的,离职证明是在解除合同后,用人单位出具给新的用人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已解除的。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通常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依法办理完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用人单位未出具,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出具。
    离职证明通常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通知书,如果劳动者未按要求出具而离职的,如果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离职证明的区别如下:
    1、作用不同:离职证明一般是原用人单位开具给劳动者提交给新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
    2、开具时间不同:离职证明是由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是由用人单位提前一个月或者在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送达;
    3、内容不同;
    4、法律责任不同。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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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6:2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