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我国税种经历增加、精简、合并等过程,截止目前为止,现行实施的税种共有18种。其中由税务机关征收的有16种,由海关征收的2种(不考虑委托海关代征的情形)。 税务机关征收的16种税种分别是: 增值税 、 消费税 、 城建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 契税 、 房产税 、 印花税 、城镇 土地使用税 、 土地增值税 、车船使用税、 车辆购置 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环保税。海关征收的2种税种分别是关税、船舶吨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