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下毒没证据,但属于管辖范围,并可能存在需要追责的犯罪事实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立案。如果确定是被人下毒,没有证据依然可以报警,警察会收集证据,只要提供线索就可以。作为证据,最重要的就是能够说明问题,能够印证一个事实的存在性,与客观事件的发生有着必然联系。下毒没证据,但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经审查之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立案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立案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1、根据犯罪事实的情节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案件依法应由本机关管辖; 3、经审查案件来源材料控告、检举、自首等,确实存在犯罪事实。立案条件是司法机关决定受理案件的条件。符合立案条件的才可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就不能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