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业档案占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比例不低于 |
释义 | 专业档案战士档案馆馆藏档案比例不低于 80%省辖市和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永久档案数字化比例要分别达到80%和60%以上,对外提供利用档案的代替率达90%以上; 全市国家档案馆全面实现电子档案接收。继续做好“存量数字化”,提高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成果数量和质量,确保数字化成果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市、区档案馆馆藏以及市属移交单位室藏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率均达到90%。 1.入推进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全面记录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优化馆藏档案结构。进一步规范档案移交进馆和接收工作,组织开展档案馆档案收集范围制修订工作。 2.优化档案接收工作流程,做到档案质量源头把控。推动全市国家档案馆制定中长期档案接收规划,建立年度接收计划及实施情况报备制度。 3.研究推动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专业档案依法有序及时进馆,到“十四五”末,专业档案占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比例不低于30%,占区档案馆馆藏档案比例不低于40%。 4.加大档案征集力度,加强与本市有关的珍贵档案资源境外征集工作,健全档案价值鉴定和评估机制,鼓励社会和个人向国家档案馆捐赠档案或委托保管利用。推动档案馆与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在档案文献资源共享方面加强合作。 5.加强档案资源数字转型。加强国家档案数字资源的规划管理,逐步建立以档案数字资源为主导的档案资源体系。大力推进“增量电子化”,促进各类电子文件应归尽归,电子档案应收尽收。 6.加大电子档案进馆力度,加强检测工作,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到2025年,全市国家档案馆全面实现电子档案接收。继续做好“存量数字化”,提高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成果数量和质量,确保数字化成果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市、区档案馆馆藏以及市属移交单位室藏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率均达到90%。 【法律依据】: 《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三条 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永久保管档案分 一、二、三级管理,分级的具体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家档案局制定。 第四条 国务院各部门经国家档案局同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本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可以制定本系统专业档案的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建设列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档案机构,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统筹安排发展档案事业所需经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保障档案工作依法开 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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