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人文出书是否侵权 |
释义 | 同人文主要分两类,一类是对已有的文学作品,影视作品内容或角色改写再创作,一类是用三次元(现实生活)人物名字进行创作。首先,第一类文学作品再创作,只要不拿去商用,内容合适,小范围传播,属于个人创作,或者已经过原作者授权的,不构成侵权 一、自己写的歌曲用别人的歌曲填词侵权吗 用别人的曲子自己填词,备注出处后就不侵权,否则造成侵权。虽然填词行为作为一种改编的行为受改编权的控制,但只要未发表填词后的作品或者未对其进行后续利用(包括商业的或者非商业的使用),那么填词的行为就可以构成为个人学习、研究的合理使用而不构成侵权。当然,如果音乐作者已经声明了禁止对其作品进行填词或者二次创作,那么填词的行为就不能受到合理使用的保护,仍然构成侵权。 二、图案著作权侵权判定规则 存在以下的情况就是属于侵权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著作权中改编权是指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改编应该是改编者的创造性劳动,不是简单的重复原作品的内容,而是在表现形式上有所创新,达到新的效果或新的创作目的。改编权可以由作者行使,也可以授权他人行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二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四十五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六)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七)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的八)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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