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 (1)表明“支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 一、转账支票可以背书转让吗 转账支票可以背书转让,具体如下: 1、转账支票可以背书转让、挂失止付,但现金支票不可以背书转让; 2、如果出票人不允许转让,应在票据正面注明,不得转让等字样; 3、如果出票人注明不得背书转让,不承担票据付款的责任,但要承担民事债务付款责任,即如果支票失效,要承担原取得支票的债权人相对应的债务付款责任,但不承担接受转让的债权人的票据支付责任。 二、票据法17条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七条司法解释如下: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 三、空头支票报警还是起诉 持票人应在支票出票后6个月内,以空头支票和退票理由书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票据权利,并可要求出票人支付支票票面金额以及票面金额2%的赔偿金。如超过6个月,持票人的票据权利消灭,此时,持票人若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须根据双方之间的实际民事关系来起诉——比如买卖合同、服务合同等等。与票据追索权诉讼相比,后者对持票人的举证责任要求更高,建议持票人尽早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八十五条,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支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 (七)异地支票在票面右下角必须记载12位的银行机构代码,同城为6位。 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