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支票和汇票的相同点 |
| 释义 |
法律主观: (1)都是设权有价证券。即票据持票人凭票据上所记载的权利内容,来证明其票据权利以取得财产。 (2)都是格式证券。票据的格式(其形式和记载事项)都是由法律(即 票据法 )严格规定,不遵守格式对票据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 (3)都是文字证券。票据权利的内容以及票据有关的一切事项都以票据上记载的文字为准,不受票据上文字以外事项的影响。 (4)都是可以流通转让的证券。一般债务契约的债权。如果要进行转让时,必须征得 债务人 的同意。而作为流通证券的票据。可以经过背书或不作背书仅交付票据的简易程序而自由转让与流通。(5)都是无因证券。即票据上权利的存在只依票据本身上.的文字确定,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票据为必要,至于权利人取得票据的原因,票据权利发生的原因均可不问。这些原因存在与否,有效与否,与票据权利原则上互不影响。由于我国目前的票据还不是完全票据法意义上的票据。只是银行结算的方式,这种无因性不是绝对的。 具有相同的票据功能。 (1)汇兑功能。凭借票据的这一功能,解决两地之间现金支付在空间上的障碍。 (2)信用功能。票据的使用可以解决现金支付在时间上障碍。票据本身不是商品,它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书面支付凭证 (3)支付功能。票据的使用可以解决现金支付在手续上的麻烦。票据通过背书可作为多次转让,在市场上成为一种流通、支付工具,减少现金的使用。而且由于票据交换制度的发展,票据可以通过票据交换中心集中清算,简化结算手续,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社会资金使用效益。 不同点 (1)本票是约定(约定本人付款)证券;汇票是委托(委托他人付款)证券; 支票 是委托支付证券,但受托人只限于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 (2)我国的票据在使用区域上有区别。本票只用于同城范围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支票可用于同城或票据交换地区;汇票在同城和异地都可以使用。 (3)付款期限不同。本票付款期为1个月,逾期兑付银行不予受理;支票图片 (4)我国汇票必须承兑,因此,承兑到期,持票人不能兑付。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付款人账户不足支付时、其开户银行应将商业承兑汇票退给收款人或被背书人,由其自行处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付款,但如果承兑到期日已过持票人没有要求兑付的,如何处理,《银行结算办法》没有规定,各银行都自行作了一些补充规定。如中国工商银行规定超过承兑期日1个月持票人没有要求兑付的,承兑失效。支票付款期为5天(背书转让地区的转帐支票付款期10天。从签发的次日算起,到期日遇惯例假日顺延)。 (5)汇票和支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而本票只有出票人(付款人和出票人为同一个人)和收款人两个基本当事人。 (6)支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必须先有资金关系,才能签发支票;汇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不必先有资金关系;本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为同一个人,不存在所谓的资金关系。 (7)支票和本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而汇票的主债务人,在承兑前是出票人,在承兑后是承兑人。 (8)远期汇票需要承兑,支票一般为即期无需承兑,本票也无需承兑。 (9)汇票的出票人担保承兑付款,若另有承兑人,由承兑人担保付款;支票出票人担保支票付款;本票的出票人自负付款责任。 (10)支票、本票持有人只对出票人有追索权,而汇票持有人在票据的效期内,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都有追索权。 (11)汇票有复本,而本票、支票则没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十九条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七十三条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本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八十一条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
| 随便看 |
- 夫妻共同债务中明确包括清偿的例外有哪些
- 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清偿的例外是什么
- 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清偿的例外是什么意思
- 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情形需要清偿
- 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清偿的例外是什么?
- 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
- 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有什么例外条款
- 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清偿的例外是什么案由
- 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应该怎么偿还?
-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偿还?
- 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应如何偿还?
- 隐瞒已离婚事实,夫妻向同一人借债,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 隐瞒已离婚事实,夫妻向同一人借债,算夫妻共同债务嘛?
- 隐瞒已离婚事实,夫妻向同一人借债,这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共同债务
- 隐瞒已离婚事实,夫妻向同一人借债,算夫妻共同债务么?
- 隐瞒已离婚事实,夫妻向同一人借债,这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 隐瞒已离婚事实,夫妻向同一人借债,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
- 夫妻双方一方瞒着另一方借债是共同债务吗
- 夫妻一方瞒着另一方欠下的债务离婚?
- 隐瞒夫妻一方所借债务谁来还,夫妻债务能因离婚免除吗?
- 夫妻离婚,一方瞒着另一方欠债
- 夫妻一方瞒着另一方欠下的债务离婚 -离婚债务
- 借款离婚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吗
- 请问夫妻一方借款,另一方并不知情,在离婚时也算是夫妻的债务吗?
- 代表资格
-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 代偿贷款租赁
- 代偿履行
- 代偿能力
- 代偿取回权
- 代付行
- 代购
- 代购和代售通知书
- 代管
- 代管人
- 代管职责
- 代缴义务人
- 代科主义
- 代扣代缴
- 代扣代缴税款
- 代扣义务人
- 代理
- 代理保理商
- 代理背书
- 代理酬金
- 代理词
- 代理法
- 代理法律关系
- 代理费
|